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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点击量:148

各位考生:

 根据长安大学《关于做好长安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

报到时间:2023526日(周五)上午9:00

复试时间:2023526日(周五)上午10:00

复试地点: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考核,请提前30分钟到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马克思主义学院510会议室签到。

二、资格复审

各位考生于5月25(周四)上午12:00前将需要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电子版打包以姓名命名发至邮箱:632723649@qq.com,于526日(周五)上午9:00报到时提交资格复审所需要材料纸质版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地点: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马克思主义学院515办公室。资格审查不合格、材料准备不齐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1报名系统打印的《长安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网上报名时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和所有硕博连读生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此项材料单独收,无需装订)

7.三级医院或长安大学校医院(校本部)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长安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凡参加过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

8.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9.长安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10.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及招生简章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学术水平的综合考查(含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

   复试小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每位专家独立按百分制评判打分并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评分表。

四、录取

  1、学院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录取类别即为报考类别。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由于本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攻读长安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书面保证,并承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不提交书面保证的和省上录取检查时发现被其他招生单位重复录取,均按自动放弃我校入学资格处理。

请扫码加入:马院2023年博士入学复试群




附: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陈怀平

副组长:李小芹  王立洲

组员:  冯迪  黄蜺  刘吉发  樊小贤

秘书:  张虽宝  

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522



附件1-2023年博士研究生各学院分专业复试分数线.docx

附件2-2023年博士思想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3-2023年长安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附件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pdf

附件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pdf

附件7-2023年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doc

附件8-长安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9-专家推荐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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