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16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根据国家档案局工作部署有关要求,开展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申报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指南》(见附件)第一部分“自主选题”中的研究方向确定具体研究内容,要求聚焦影响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和本研究领域的重点、难点、空白点,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可行性,避免简单重复或低水平研究,避免脱离实际或盲目追求热点。

申报重点项目应从《指南》第二部分“重点项目”中直接选择。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所必需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申报单位如承担有超期未完成的往年项目、应在申报前先行办理项目终止或延期申请。

2.鼓励申报单位整合多方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总数一般不超过6家,研究人员总数一般不超过18人,其中申报单位应承担不少于60%的项目研究任务,其他参与单位应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3.每个申报项目须明确1至2名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1人具有5年以上档案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

4.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有关限项要求,1名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其中只能主持1个在研重点项目。

5.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

6.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申报前征求相关研究领域国家级档案专家的意见建议。

(二)经费保障

1.自主选题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2.国家档案局给予重点项目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支持额度在项目公示时公布,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三、申报程序与时限

(一)申报程序

1.申报人登录“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l.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填写申报项目信息并提交。系统关闭时间为2026年3月6日。

2.申报人填写《个人账号申请表》并发送至社会科学处项目科邮箱rwskxm@chd.edu.cn(如已有平台账号,请勿重复申请)。申报人使用账号登录平台并完善信息,待校级审核通过后,即可开始项目申报。

3.推荐单位(省委办公厅)将组建专家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开展预评审。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请申报人于2026年3月5日前在平台完成申报项目信息填写,将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任务书下载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请自行申请用印),并将对应纸质版《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签章完整)一式6份报送至学院513办公室

电子材料:单位申报人《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一个申请人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姓名”命名),放置相应《任务书》,请于3月5日前发至邮箱zhaoziyu1991@chd.edu.cn(邮件名称标注为“姓名+26国家档案局项目”),逾期不再受理。

2.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和陕西省档案科技项目由各申报单位结合实际自行选择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3.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社会科学处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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