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03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化检察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构建完善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了《2026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参考选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现将我校2026年度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范围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面向全国,鼓励检校之间、东西部检察机关之间联合申报。

二、申报限制

1.已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

2.已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等项目的课题组不得以相似题目重复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

3.课题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的前期研究成果,能作为课题主持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青年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立项原则

1.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应着眼于推进检察理论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和针对性,贴近检察实践。

2.申请人既可以根据参考选题确定课题题目,也可以自拟选题,自拟题目与参考选题同等对待。

3.课题评审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论证质量择优立项。

四、项目类型

根据《课题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本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课题经费分为基础经费和优化经费,部分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需自筹基础经费。课题研究报告获评优秀且课题研究成果符合规定条件的,还将资助优化经费。

五、申报要求

1.本年度课题实行在线申报方式,不接收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31日。申请人需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https://jcllkt.spp.gov.cn),注册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信息(注册信息必须填写主持人或课题联系人信息),上传立项申请书和立项论证活页(立项论证活页将用于专家匿名评审,不得出现任何明示或暗示课题组成员信息的内容与表述)。一旦提交,申报内容将无法修改。

2.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5月6日至5月31日,逾期将无法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人可在5月6日之前先行填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待系统开放后按要求上传加盖公章的立项申请书电子版。

3.请申请人自行提前申请用印。于2026年5月25日前将签章完整的《申请书》和《承诺书》电子版,发送至zhaoziyu1991@chd.edu.cn(邮件名称标注为“姓名+26最高检理论课题”)。


社会科学处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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