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长大研学〔2020〕328号)《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研学〔2020〕330号)《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长大马〔202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经本人申请、资格审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等程序,确定了学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名单(详见附件),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1月8日下午17:30前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学院515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82335027
邮箱:mksxyxb@163.com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名单汇总表.xlsx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