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通知,我院制定了《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实施细则》并实施,依据考察情况确定我院文明宿舍名单,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校区/楼号/宿舍号 | 宿舍成员 |
南校区(北院)8号公寓127 | 王菲菲 | 孙炳宇 | 贾艺蔚 | 田雨潼 |
南校区(东院)8号公寓1143 | 张娇 | 张力丹 | 李仙鹤 | 李鸿宏 |
南校区(东院)8号公寓1145 | 代博 | 李萍 | 产梦萍 | 王一桐 |
南校区(西院)2号公寓515 | 李旭阳 | 方浩全 | 王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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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区(东院)8号公寓642 | 贺伊璠 | 华玉雅静 | 尚煜欣 | 乔笑笑 |
北校区11号公寓318 | 张康 | 史宇忠 | 郭泽毅 | 黄帅兴 |
北校区11号公寓319 | 宋子睿 | 王宁 | 张圣坤 | 周春霖 |
北校区7号公寓413 | 罗林 | 朱诗瑜 | 张依梦 | 杨煜菲 |
北校区9号公寓201 | 梁志菊 | 臧岳 | 南欣雨 | 高昊 |
公示时间:2022年3月9日-2022年3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29-62805107
邮箱:849129941@qq.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