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中心的工作要求,艺术学后期资助项目请参照2024年7月3日《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的通知》执行,同时将艺术学申报有关事项补充说明。
一、补充要求
1.申报成果要求:提交的申报成果封面和内页必须匿名;成果需达到专著体量字数要求。
2.艺术类的优秀博士论文项目请各报送单位报送材料时注明清楚。
二、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按照《项目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已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或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5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情节严重的,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3.所有申报材料,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4年7月30日将上述纸质版材料(包含个人承诺书)报送至综合办公室,将申报材料(word格式)和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并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发送至邮箱,二者少其一视为申报失败。逾期不再受理。
4.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权立峰、张子轲,联系电话:61105226、61105571。
邮箱:rwskxm@chd.edu.cn
科学研究院
2024年7月5日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申请书.zip附件4.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附件5.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附件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附件7.个人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