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长安大学“长安学者”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修订)》(长大人才〔2024〕95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我校“长安学者”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长安学者”设置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讲席教授。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做“四有”好老师;外籍人员应对中国持友好态度,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2.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具体条件
各岗位具体遴选条件见《长安大学“长安学者”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修订)》(长大人才〔2024〕95号)。
三、工作要求
1.学院(系)党委对申报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洁自律、学术诚信等进行审核,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提出审核把关初审意见。学院(系)学术委员会需对本单位申报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评审意见。
2.学院(系)按照《长安大学“长安学者”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修订)》(长大人才〔2024〕95号)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填写内容的准确性。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
2.申报表(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附件材料(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文档)
4.学院审核把关意见(推荐人选所在党支部书记签字,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1、2、4项材料提交纸质材料各1份,1、2、3项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dlhy@chd.edu.cn。请于6月24日12时前将上述材料交至办公室(513室)。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