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引领广大教师学习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发挥各类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师德建设示范团队、师德标兵、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师德建设示范团队:全校各二级学院(系)。
2.师德标兵:全校在教学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3.先进集体:全校各系(教研室)、实验室、研究所、科(室)等基层组织,或不设科(室)的处级单位。
4.优秀教师:全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5.优秀教育工作者:全校从事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在编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
二、评选条件
详见《长安大学2024年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评选条件》(附件1)。
三、名额分配
1.全校共评选师德建设示范团队不超过3个。各二级学院(系)对照评选条件积极申报。
2.全校共评选师德标兵10名。各学院(系)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指标为1名,推荐人选中未被评选为师德标兵者,均授予优秀教师称号。
3.全校共评选先进集体10个。各二级单位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
4.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按照本单位在编在岗教职工总数的3%的比例进行推荐,推荐指标见附件2。附件2中各“机关及部分直属单位”可推荐1人参评。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1.基层推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要成立由党、政领导参加的推荐评选小组。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确保推荐质量。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各单位要在广泛宣传,充分酝酿,在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通过自评互评、民主推荐、群众座谈、集体决定的方式推选出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正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本次推荐,副处级领导干部推荐要从严掌握。
师德建设示范团队和先进集体由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积极自荐上报。
2.组织评选。3个师德建设示范团队和10名师德标兵由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统一评选;10个先进集体以及附件2中“机关及部分直属单位”的16名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学校有关部门、学院代表、师生代表组成的推荐评选小组统一评选后,向学校推荐。
3.学校审定。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提交校务会和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各项荣誉推荐均需填写推荐(申报)表(附件3),师德标兵、先进集体需另附3000字以内先进事迹单行材料;师德建设示范团队需另附5000字以内本单位加强师德建设的经验材料(包含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措施成效、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培训与师德典型选树宣传等情况)。
2.请校属各单位对上报材料严格审核和把关,并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注: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只报送纸质版外,其他申报推荐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师工作部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与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北校区北辰楼607室),电子材料发送至教师工作部邮箱jsgzb@chd.edu.cn。
联系人:李海晶 联系电话:61105567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6月5日
附件1:长安大学2024年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评选条件.pdf附件2:长安大学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pdf附件3:各类推荐(申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