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按照《长安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 要求,为确保补考工作正常进行,现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补考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范围
1.补考范围为本科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补考日期为3月4日至3月24日。
2.办理了该学期课程缓考的学生同期参加相关课程考试,未参加者视为放弃缓考资格,进入重修环节。
3.2022级、2023级本科生补考实行学生网上申请制,没有申请补考的课程视为学生自动放弃本课程补考机会,未参加补考或补考未通过者必须重修。
4.2022级、2023级本科生申请补考课程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8:00到3月3日18:00,课程申请在系统内完成(学生补考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2)。其他年级学生期末考试不及格者自动进入补考环节,按照补考安排参加考试,未参加补考或补考未通过者必须重修。
二、排考要求
1.2023级《高等数学I(一)》《高等数学Ⅱ(一)》《高等数学(双语)(一)》《大学英语I》《大学英语Ⅱ》《大学英语Ⅲ》《初级英语》;2022级《大学物理Ⅰ》《大学物理Ⅱ(二)》《大学物理Ⅲ(二)》《大学英语Ⅲ》《D级大学英语II》《英汉互译》《欧美影视文化》《商务英语》《跨文化交际》《高级英语阅读》《英语畅谈中国文化》《英语国家概况》课程补考由教务处安排;其他课程补考由开课学院(系)安排。
2.补考安排必须在本科教务系统内进行,并应在考前一周完成排考和监考安排,考试安排完成后,学院应及时通知应考学生通过“本科教务”系统查看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3.多校区开设的课程,应在学生所属校区同时安排补考。
4.北校区修远三区2-5层教室为圆桌研讨型智慧教室,不宜安排考试。
5.2022级、2023级补考排考,应在学生补考申请结束后进行。
三、考试组织
1.开课学院负责进行监考安排,监管试题送印、分发、收取、评阅、保管等考试全过程。
2.主监考、监考教师统一由开课学院(系)安排。如果涉及多个学院学生补考的课程,开课学院(系)监考教师不足时,可向学生所在学院(系)分配监考名额,由开课学院(系)统一编排,学生所在学院(系)必须予以配合。考场(教室)考生人数在40人以内的应安排2名监考教师、40人以上的根据考生人数和课程性质安排3-5名监考教师。
3.试题正式送印的时间至少应比相应课程考试时间提前十天。
试题印制地点需与考生考试所在校区一致(北校区文印室:修远教学区二区二层北走廊,电话:83135390;南校区文印室:教学主楼二层西走廊214室,电话:82338321)。
4.各学院应在考前分别组织面向监考教师和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并重点对2023级学生进行补考申请的政策指导。
5.考试当天,考生较多且涉及多个考场的公共课,需由开课学院安排专人组织从文印室统一领取试卷,并进行各考场试卷的分发工作。文印室在考试开始前1小时安排人员值守,确保顺利完成试卷领取、分发工作。
6.考生所在学院可通过考务管理系统里“应考学生”选项下载应考学生名单。
四、监考要求
监考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场纪律,考前30分钟前到指定地点领题,并确认在领取试题时同时领取《考场纪律自查表》(附件3),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现场对照《考场纪律自查表》逐项完成监考工作。
五、应考学生要求
1.应考学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在规定考场参加考试。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带入将根据学校规定按考试作弊处理。
2.学生可通过“我的考试”查询并核对补考课程信息,如果系统遗漏了有关补考课程,学生必须在3月4日前到本学院教务办公室添加相关补考课程信息。
六、巡考安排
为保障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补考实行校、院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教务处会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安排,采用线下现场巡考和标准化考场系统视频巡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系)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巡考工作,巡考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教务处报备。
考试期间教务处联系人:李希化 电话:61105239
七、成绩录入要求
1.课程补考成绩按平时成绩(含期中)和补考卷面成绩综合评定,教师录入补考卷面成绩,补考合格后的成绩系统自动按60分记载,缓考、重修合格后的成绩按实际成绩录入。
2.成绩由开课学院(系)任课教师在考试后1周内完成录入(3月31日前补考成绩录入工作截止,系统关闭)。
附件1:长安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2:补考申请操作说明
附件3:《考场纪律自查表》
教务处
2024年2月27日
附件1:《长安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修订)》.doc附件2:学生补考申请操作说明.doc附件3:考场纪律自查表(监考教师填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