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7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按照《长安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 要求,为确补考工作正常进行,现对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本科课程补考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范围

1.补考范围为本科2023-2024学年第学期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补考日期为34日至324日。

2.办理了该学期课程缓考的学生同期参加相关课程考试,未参加者视为放弃缓考资格,进入重修环节。

3.2022级2023级本科生补考实行学生网上申请制,没有申请补考的课程视为学生自动放弃本课程补考机会,未参加补考或补考通过者必须重修。

4.2022级2023级本科生申请补考课程时间为2024226日8:003月3日18:00,课程申请在系统内完成(学生补考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2)。其他年级学生期末考试不及格者自动进入补考环节,按照补考安排参加考试,未参加补考或补考通过者必须重修。

二、排考要求

1.2023级《高等数学I(一)》《高等数学Ⅱ(一)》《高等数学(双语)(一)》《大学英语I》《大学英语Ⅱ》《大学英语Ⅲ》《初级英语》;2022级《大学物理Ⅰ》《大学物理Ⅱ(二)》《大学物理Ⅲ(二)》《大学英语Ⅲ》《D级大学英语II》《英汉互译》《欧美影视文化》《商务英语》《跨文化交际》《高级英语阅读》《英语畅谈中国文化》《英语国家概况》课程补考由教务处安排;其他课程补考由开课学院(系)安排。

2.补考安排必须在本科教务系统内进行并应在考前一周完成排考和监考安排,考试安排完成后,学院应及时通知应考学生通过“本科教务”系统查看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3.多校区开设的课程,应在学生所属校区同时安排补考。

4.北校区修远三区2-5层教室为圆桌研讨型智慧教室,不安排考试。

5.2022级2023级补考排考,应在学生补考申请结束后进行。

三、考试组织

1.开课学院负责进行监考安排,监管试题送印、分发、收取、评阅、保管等考试全过程。

2.主监考、监考教师统一由开课学院(系)安排。如果涉及多个学院学生补考的课程,开课学院(系)监考教师不足时,可向学生所在学院(系)分配监考名额,由开课学院(系)统一编排,学生所在学院(系)必须予以配合。考场(教室)考生人数在40人以内的应安排2名监考教师、40人以上的根据考生人数和课程性质安排3-5名监考教师。

3.试题正式送印的时间至少应比相应课程考试时间提前十天。

试题印制地点需与考生考试所在校区一致(北校区文印室:修远教学区二区二层北走廊,电话:83135390;南校区文印室:教学主楼二层西走廊214室,电话:82338321)。

4.各学院应在考前分别组织面向监考教师和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并重点对2023级学生进行补考申请的政策指导。

5.考试当天,考生较多且涉及多个考场的公共课,需由开课学院安排专人组织从文印室统一领取试卷,并进行各考场试卷的分发工作。文印室在考试开始前1小时安排人员值守,确保顺利完成试卷领取、分发工作。

6.考生所在学院可通过考务管理系统里“应考学生”选项下载应考学生名单。

四、监考要求

监考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场纪律,考前30分钟前到指定地点领题,并确认在领取试题时同时领取《考场纪律自查表》(附件3),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现场对照《考场纪律自查表》逐项完成监考工作。

五、应考学生要求

1.应考学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在规定考场参加考试。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带入将根据学校规定按考试作弊处理。

2.学生可通过“我的考试”查询并核对补考课程信息,如果系统遗漏了有关补考课程学生必须在3月4日前到本学院教务办公室添加相关补考课程信息。

六、巡考安排

为保障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补考实行校、院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教务处会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安排,采用线下现场巡考和标准化考场系统视频巡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系)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巡考工作,巡考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教务处报备

考试期间教务处联系人:李希化  电话:61105239

七、成绩录入要求

1.课程补考成绩按平时成绩(含期中)和补考卷面成绩综合评定,教师录入补考卷面成绩,补考合格后的成绩系统自动60分记载,缓考重修合格后的成绩按实际成绩录入

2.成绩由开课学院(系)任课教师在考试后1周内完成录入3月31日前补考成绩录入工作截止,系统关闭)

 

附件1:长安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2:补考申请操作说明

附件3:《考场纪律自查表》

 

                       教务处

                        2024227

附件1:《长安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修订)》.doc附件2:学生补考申请操作说明.doc附件3:考场纪律自查表(监考教师填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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