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长安学堂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4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为持续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智慧教学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长安学堂在线学习平台课程资源建设,挖掘、培育和展示教师的教学设计以及课程建设等成果,将课程建设与教学实践紧密结合,不断促进长安学堂课程建设质量提升。按照长安学堂课程建设工作总体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季学期长安学堂示范课程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长安学堂课程建设总体工作安排

1. 长安学堂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时间为2023-2024年,以此促进长安学堂课程的持续建设和完善。各课程可根据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建设:

1课程资源建设:要求所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在长安学堂上传教学日历、课件、电子化教材、教学视频等课程相关资料供学生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

2课程建设应用:各门课程利用长安学堂开展网络辅助教学活动,如课中使用平台“课堂模式”开展随堂测试、点名等互动教学,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课后在线进行作业提交、批改、答疑、分组讨论、作业互评等;依托平台落实课程过程性考核、形成性评价。

2. 各系部应对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对开设的课程进行全面梳理,周密安排,利用两年时间完成开设课程在长安学堂上的建设工作,支持鼓励教师依托长安学堂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改革,倡导采用探究式、讨论式、翻转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在长安学堂上开展教学互动,布置网上作业、网上测试,组织网上专题讨论等,促进课堂教学从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转变。

 3. 学校将根据《长安学堂课程建设基本要求》(见附件1),每学期组织专家对课程的在线建设和应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根据专家评估结果,对于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学校将按每门A级课程10000元、每门B级课程5000元的标准,划拨课程建设经费。根据专家评估,每年对达到优秀建设标准、开展混合式教学模式教学效果好的课程进行表彰,同时认定为校级课程建设项目。

二、2023季学期示范课程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

2023季学期开设并列入2022版培养方案的本科理论课程,前期课程建设基础好,自评达到A、B级标准的课程。已列入学校立项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不再接受申报。同一门课程不进行重复申报。

2.申报流程

请各系部精心组织课程团队开展课程建设与申报,填写长安学堂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长安学堂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于202312月11日前报送学院515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632723649@qq.com。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示范课程名单。

3.优秀示范课程培育

为帮助教师进一步提升长安学堂课程质量,本学期教务处将会同信网处组织开展多期长安学堂课程建设培训,对有意向申报优秀示范课程的教师提供相应的跟踪技术支持,面向未来学习试点开展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应用,包含智能知识点词云、智能字幕生成、课程视频知识点拆分、静音片段监测、PPT识别、知识图谱搭建等深度课程资源建设等。

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人:崔璐瑶,联系电话:61105241

信网处平台技术支持:关山, 联系电话:82334343

 

附件1:长安学堂课程建设基本要求

附件2:长安学堂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3:长安学堂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013

附件1:长安学堂课程建设基本要求.doc附件2:长安学堂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3:长安学堂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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