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校内同行专家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17  阅读次数:

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现启动申报人员校内同行专家评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对象

符合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文件要求,且拟于2023年申报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辅导员)、工程实验技术、科学研究(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

二、代表性学术成果要求

1.申报人可提供最多10项代表性学术成果【申报(转评)正高建议论文不少于2篇,申报(转评)副高建议论文不少于1篇】,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著作、论文、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

2.所有成果需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且与本人现从事专业相关。

3.所有成果须以“长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对于从校外引进、调入、博士后出站或学校教师在外校攻读学位(含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引进、调入或毕业(出站)前所取得的成果、业绩可不受此限制】,论文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著作须能明确本人承担的部分。

三、同行专家评价流程

(一)个人申报(即日起至8月29日)

1.申报人员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1)、《同行专家送审表》(附件2)、《同行专家评价意见表》(附件3)、《信息汇总表》(附件4)。

2.材料提交

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纸质版材料:《同行专家送审表》;

2)电子版材料:《诚信承诺书》《同行专家送审表》、《同行专家评价意见表》、《信息汇总表》及代表性学术成果(电子材料要求见附件5)。

(二)二级单位审核汇总(8月30-91日)

各二级单位整理、审核本单位2023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材料。

(三)校内专家评价(9月4-9月6日)

各二级单位负责将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同行专家送审表》及代表性成果送3位校内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价,填写《同行专家评价意见表》(附件4),2位及以上专家认为申报人达到所申请专业技术职务的,视为评价通过。

同行专家评价为匿名评价,各二级单位在送校内同行专家评价前,应将申报人姓名、工号等身份信息以编号代替,编号各单位自定。完成评价后,在《同行专家评价意见表》中补充申报人员姓名,并将评价结果扫描件存入申报人员个人电子文件夹,原件各单位自行留存。

(四)申报材料提交(9月8日前)

各二级单位于9月8日前将审核、评价通过人员材料提交人事处师资科,包括:

1)纸质版材料:《同行专家送审表》(参与审核人员签字,盖单位公章)、单位《汇总表》;

2)电子版材料:申报人员电子文件(含《诚信承诺书》《同行专家送审表》、《同行专家评价意见表》、及代表性学术成果),和单位《汇总表》打包发送至rschjsk@chd.edu.cn。

四、其它

1.申报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辅导员)、工程实验技术、科学研究(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通过校内同行专家评价后,还需进行校外同行专家评价,详情另行通知。

2.校内同行专家评价意见仅当年有效校外同行专家评价意见2年有效2022通过校内外评价人员仍需重新申报校内同行专家评价。

3.为便于交流,请2023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学院(系)负责老师加入2023职称评审交流QQ群(群号666525442),进群需要提供部门+姓名验证。

 

联系人:庄老师

联系方式:61105186

 

 

                                                                         校职改办

                                                                    20238月17日

附件材料 (7).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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