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关于高等教育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助力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推动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及实践创新,切实提高学会服务咨询和智力支持能力,陕西省高教学会决定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研究立项工作,为了做好我校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本次课题立项只设重点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课题申请人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及陕西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结合学校自身发展实际等自拟选题,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
二、申报要求
1.本次课题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形式。各单位应做好申请课题的组织宣传和推荐工作,每单位限报1项;
2.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条件的申报人,可由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3.各单位应严格质量把关,凡承担省高教学会其它研究课题未结题验收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此次课题。若发现申报人及其成员基本信息失实,将取消其立项资格;
4.各单位完成初审后,填写《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
三、研究时间与成果要求
1.研究课题规定在一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2.每项课题需完成1篇研究报告,形成1篇决策咨询建议专报。专报内容要有问题、有分析、有数据或案例支撑,并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以服务政府科学决策为目标。研究报告每篇1万字左右,专报每篇3000字左右;
3.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对课题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四、申报办法
1.课题申报人应认真填写《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
2.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将纸质版申报材料《课题申请书》一式4份及《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学院51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32723649@qq.com;
3.申报时间: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过期不予受理;
4.课题申报结束后,学校择优向陕西高等教育学会推荐,省高等教育学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学校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课题研究工作。
请各单位加强统筹,做好动员、组织与指导工作,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联 系 人:李佳妮
联系电话:61105060
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 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请书.docx附件2 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