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南校区开展新冠疫苗接种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27  阅读次数:

全院师生: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应对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雁塔区疾控中心有关工作安排,拟定于4月27日(周四)在南校区开展集中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接种人群

18岁以上未感染人群;18岁以上已感染3个月以上且已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

说明:本次校内接种点疫苗接种使用吸入用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腺病毒载体),限加强针剂次接种。

二、接种时间

4月27日10:00-17:00

三、接种地点

南校区北院体育馆(师生需从南门进入,北门出)

四、疫苗预约流程

第一步:微信小程序搜索“健康西安公众服务”。

第二步:点击“新冠疫苗预约”--点击“个人新冠疫苗接种”--搜索“长安大学南校区西区风雨操场或东区朝晖体育场进入预约,如实填写线上健康状况调查表、接种前承诺书等内容,点击提交,系统生成接种码。

第三步:携带身份证、智能手机按预约时间段前往接种即可。

注意:之前在省外接种新冠疫苗的师生无法在“健康西安公众服务”预约接种,需携带身份证、智能手机及疫苗接种记录前往现场预约接种。

五、注意事项

1.本次疫苗接种使用吸入用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腺病毒载体),吸入操作步骤:呼气-吸气-憋气(受种者深呼一口气-缓慢深吸至杯中无雾-憋气5秒)。

2.接种禁忌症:(1)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2)患有未控制的癫病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3.接种前,受种人员应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线上完成“健康西安公众号”新冠疫苗预约中知情同意书等项目的填写;此前在陕西省外接种的需提供疫苗接种记录(可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港澳台、留学生人员以及无智能手机人员接种现场填写新冠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现场提供)。

4.接种当日,完成线上预约的师生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和智能手机、佩戴口罩,按时前往接种地点。

5.接种完成后,须在留观区观察 30 分钟(接种完毕后,健康西安公众服务小程序会显示留观时间),留观结束后,经扫码方可离开。

6.接种后3天内不进食海鲜、鱼虾、辛辣刺激等食物。受种后如出现不适,尤其是出现呼吸困难、荨麻疹、心跳加快等严重不适时,请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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