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受理2022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结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1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省社科联工作计划,现就2022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所需材料

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项审批表》;

2.结项报告的查重报告;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立项证书(复印件);

4.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立项评审活页;

5.结项成果摘要,简述主要观点、创新内容、社会影响等(3000字);

6.结项报告全文,结项报告的排版格式见附件;

7.发表或成果转化情况。已发表的需提交论文封面页、目录页、版权页和正文页;已转化的需提交获奖、采纳等印证材料(印证材料包括:研究报告的签批件(复印件)或主要观点被应用的文件、通知、规划等正式文件(复印件));外文提交相应的中文概要说明,并划出标注字样;

8.《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重要事项变更审批备 案表》(限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以上结项材料按顺序胶订成1册(正文用小4号宋体字,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结项审批表》请提前签署项目管理单位财务部门意见。

二、结项要求

2022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陕社科联〔2022〕39号)的结项要求如下:

1.提交按立项时所要求的研究成果,结项报告不低于1万字。

2.免于评审

①具有相关性的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研究成果)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在国内公开出版的学术性期刊(含《陕西社会科学》)或省级以上报纸理论版发表,且标注“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经审核符合要求,可免于评审;

②研究性成果被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地市党委、政府采纳(含省社科联《社科要报》采用),经审核符合要求,可免于评审;

③研究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关机密不宜公开,但质量和水平已得到省级有关部门认可采纳,经审核符合要求,可免于评审。

符合免于评审的项目,仍需按要求提交包括结项报告在内的结项申请资料,办理结项手续。

3.专家评审

非免于评审项目,由省社科联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受理安排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4月23日前将审核无误的结项所需材料及《结项报送清单》报送至综合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送到邮箱wangqian9401@chd.edu.cn。联系人:权立峰,联系电话:61105226。

四、其他说明

1.2023年起,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已更名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采取后资助方式,将不再组织结项评审,不满足结项要求的将在今年11月后予以撤项,不得延期。

2.2023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的负责人除应满足上述结项材料(其中结项报告不少于2万字,发表论文须在《陕西社会科学》刊发,标注“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及项目编号)以外,还须有不少于3名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签署审核意见(见《结项审批表》表六),方可按季度提交结项申请(第一季度可随本次2022年结项项目一并提交)。

 

 

                                                    科学研究院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题资料包(2023版).zip附件2:2022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立项名单.xlsx附件3:2023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立项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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