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后续本科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16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对2022年秋季学期后续本科教学工作的调整安排,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对2022年秋季学期后续本科生考试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考核形式

按照“能考尽考、确保公平”的原则,各门课程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考核方式和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多样化方式进行课程考核。

(一)线上考试与考核

考核方式为考试且具备组织在线考试条件的课程,应组织在线考试;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可通过大作业、小论文、非标准答案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线上考试与考核应于2023年1月6日前完成。

(二)线下考试

不适宜组织在线考试的大面积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等考试于下学期初集中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教研室应根据各年级各专业学生课程情况,在本学期末和下学期初合理安排考试数量,避免学生考试过于集中,于2022年12月18日前将《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本科课程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632723649@qq.com。

二、排考要求

为保证学生在线申请缓考和缓考成绩记录功能正常,线上考试与线下考试均需在本科教务系统中排考(操作详见教师系统排考申请流程指南)。所有考试须提前一周在教务系统内安排,以避免学生时间冲突,并及时通知学生;考试时间按“提前考试时间”选择,不要选择“考试周考试时间”。

三、线上考试要求

线上考试可依托长安学堂的考试模块进行,也可以采用第三方教学平台、考试系统、视频会议软件等组织进行。任课教师需根据课程性质和课程资源合理选择考试平台。线上考试之前,任课教师需组织学生进行考前模拟测试,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线上考试要求:任课教师提前通知考生线上考试过程中设备、网络、平台等的具体要求,考生如发现存在实际困难,须提前与任课教师或学院沟通解决。(每门课考试要求不一样,请所有同学务必关注每门课程的考试通知)

四、缓考申请办理

在课程考核期间因病、疫情隔离、正处离校返家途中等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线上考试的同学,可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办理缓考审批手续(用电脑或手机均可办理),需至少提前一天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因病需提供诊断证明、因疫情隔离需提供隔离证明、因返家途中需提供车票、机票证明,证明材料的时间需覆盖需要缓考课程的考核时间)。各学院(系)需及时确认学生的缓考原因并进行审核,最终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视为缓考手续办理完整。

五、线上监考及考生要求

1.监考教师监考时需将本人姓名、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在线向考生清晰展示或传达。监考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场纪律,坚决杜绝作弊现象发生。

举报信箱:jwcxjk@chd.edu.cn 

2.应考学生需持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监考教师在线查验考生身份;考试时严禁学生使用电脑或手机用于通讯或检索与考试有关内容;凡是在考试期间使用电脑或手机进行通讯或检索、退出考试页面浏览其他网页者,将根据学校规定,按考试违纪或作弊处理。

六、线上考试巡考要求

为严肃考风考纪,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考试公平公正的秩序,教务处、各学院(系)需对期末考试进行在线巡视。任课教师需至少提前三天将考场平台、ID及密码报开课院系,开课院系审核后报教务处。使用公共技术平台设置考场需对考场加密,任课教师、开课院系需妥善做好考场信息保密工作,确保考场信息不向无关人员泄露。

七、线上考试技术支持

1.信网处负责做好长安学堂平台、学生宿舍网络设施等信息化考试保障工作。如课程选用其他考试平台,由开课学院对接技术服务方做好技术保障。信网处技术支持电话:82334343。

2.各学院在安排好考试时间后应及时通过“长安大学在线学习平台技术支持”QQ群(群号1042732951)与信网处联系,做好线上考前准备工作。

八、成绩录入及归档要求

考试成绩由课程任课教师录入,已完成考试的课程成绩录入于2022年12月22日起开放,其他计划于本学期完成考试的课程成绩录入于2023年1月1日起开放;成绩录入系统于2023年1月15日关闭。

教务处考试咨询电话:李老师 61105239,13186019818。

 

 

 

                          教务处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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