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30  阅读次数:

各相关老师:

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我校2022年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工作(以下简称职称认定),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1.截止2022年7月1日,来校工作试用期考核合格,未进行初次职称认定的人员。

2.认定人员的工作岗位分为: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岗位和科学研究(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岗位。

此次职称认定是教职工来校工作后的初次认定,来校工作前已经有初级职称且职称系列与现在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一致的不再认定,如不一致需重新认定。

二、认定要求

1.博士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认定为相应岗位中级职务;硕士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认定为相应岗位初级职务。

2.专任教师、辅导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参加2022年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未通过的,不予办理。

3.出版编辑、会计审计经济、卫生等系列,需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三、认定程序

1.提交材料(7月5日前)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见附件1,打印到一页A4纸上);

(2)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出版编辑、会计审计经济、卫生等系列资格证书复印件。

2.单位审核(7月7日前)

所在单位认真审核申请人所提交认定表中各项信息,并在认定表的单位考核意见栏中填写考核意见并签字(主管领导填写),在呈报单位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单位负责人填写)。

3.材料报送(7月8日前)

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连同申请人的认定表,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并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rschjsk@chd.edu.cn。

4.人事处根据报送的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条件、科学研究(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岗位认定条件对符合条件申请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认定。

 学校联系人:刘老师    61105186

 学院联系人:林老师    82335026

附件1: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doc

附件2: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人员汇总表 (1).xls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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