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04  阅读次数:

各单位:

近期国内多省市发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现将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健康日监测。各单位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师生员工要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打卡,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或学院报告,早就医、早隔离、早治疗,不带病工作、学习。

二、加强校门管理。加强进出校园、家属区人员身份核验、测温、验码和登记等工作。校外无关人员严禁入校,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由到访部门或关联部门严格审核一码通、行程卡、近14天旅居史和健康状况,向保卫处报备后,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入校。

三、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非必要不举行线下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落实举办单位主体责任,压缩规模、控制人数(50人以内),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核验健康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加强办公场所等公共区域管理。加强教室、图书馆、体育馆、会议室、实验室、校医院、科技大厦、办公场所、校内超市、公共浴室、卫生间等场所的管理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保持室内卫生清洁,垃圾及时清理;加强食堂、宿舍、通勤车、校内快递点等场所卫生、消毒消杀工作,以及工作人员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和健康管理等工作,并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场所管理及消杀台账。

五、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后勤处等部门要做好公共区域的卫生及消毒消杀工作,各单位要做好管辖范围区域的环境整治,保持校园清洁,相关单位要强化校园内施工场地的管理,加强施工人员和施工环境的治理和管控,施工现场、人员与校园实现物理隔离。

六、加强个人自身防护。广大师生员工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在校内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及楼梯、电梯等密闭空间一律佩戴口罩(教师讲课可不佩戴口罩),校园内户外倡导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安排。

七、做好全员核酸检测。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已于2月24日-28日开展师生返校后全员核酸检测,请各单位按照“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的要求督促核查,如有未检人员务必通知在3月8日前自行完成,并将检测结果上报。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每一名师生员工的教育宣传,认真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坚持“非必须不聚集,出门必携带口罩”,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对校内人员、场所切实做到“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学校将对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举措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将追求其责任。

          

              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2022年度评估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选题的通知

关闭

微信平台 常用电话 QQ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