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5年度采购计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21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能,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学校各部门采购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确保各项采购活动依法依规开展,现将2025年度采购计划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科研资金、自筹资金以及其它资金开展政府采购、校内集中采购、校内分散采购的三类项目均须通过系统进行报送。

1.政府采购:采购预算(货物、服务项目)≥100万,采购预算(工程项目)≥120万项目。

2.校内集中采购:20万≤采购预算(货物、服务项目)<100万,20万≤采购预算(工程项目)<120万项目。

3.校内分散采购(填写附件1):3万≤采购预算(货物、服务、工程项目)<20万,3万≤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预算(货物、服务项目)<50万项目。

二、报送程序

请各位有采购计划的老师填写对应表格,于3月12日前报送至zhaoziyu1991@chd.edu.cn。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采购计划须统一进行报送。在系统填报或批量导入采购计划时请务必根据采购预算金额正确选择计划类型(政府采购、校内集中采购、校内分散采购),通过模版批量导入时,上述三类采购计划类型必须按提供的相应模板分别导入。

2.本系统中“政府采购项目”填报内容与“中央预算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预算填报内容完全一致,各相关单位可将2024年8月份报送的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复制到政府采购项目模版内直接导入。

3.校内集中采购和校内分散采购中“经费来源”所选项为学校财务经费大类,建议各单位在选择前与计财处确认经费来源。

4.项目单位将采购计划报送至归口部门的,由归口部门统一上报,项目单位无需再次报送,避免重复。

5.各单位在填报采购计划时,项目名称须准确、严谨、规范,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采购方式。

6.学校2025年正式财务预算下达后,会阶段性开放系统,各单位可对本次报送的采购计划进行调整。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填报工作,采购计划填报要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事业发展需要以及加强资源配置的高度进行全面规划,应报尽报。经单位相关会议对全部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及是否存在拆分标进行全面审核后(相关会议记录自行留存备查),由采购专员将采购计划导入系统,完成报送工作。

2.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全院所有教师,在科研项目、教材专著出版等涉及采购的,采购预算≥3万元,均须报送采购计划。

3.本次计划报送完后,对于不可预见的临时性采购,各单位须汇总、审核,并附书面情况说明报送采购办后,方可补报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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