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24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按照国家档案局2025年度工作部署,现发布《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项目组织申报及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第一部分的“自主选题”确定具体研究项目项目应聚焦影响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和本研究领域的重点、难点、空白点,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可行性,避免简单重复或低水平研究,避免脱离实际或盲目追求热点。

2.重点项目应从《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第二部分“重点项目”中直接选择,具体研究成果可在给出的主要预期成果上适当扩展。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所必需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申报单位如承担有超期未完成的往年项目,应在申报前先行办理项目终止或延期申请。

2.鼓励项目申报单位整合多方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总数一般不超过6家,研究人员总数一般不超过18人,其中申报单位应承担不少于60%的项目研究任务,其他参与单位应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3.每个申报项目须明确1至2名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1人具有5年以上档案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

4.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有关限项要求,1名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其中只能主持1个在研重点项目。

5.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

6.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申报前征求相关研究领域国家级档案专家的意见建议。

(二)项目经费

1.自主选题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2.重点项目申请经费应不超过《指南》限定的经费额度,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三、申报方式

1.“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为本次项目申报唯一平台,系统关闭时间2025年3月19日。

2.申报人填写《个人账号申请表》并发送至科研院社会科学中心项目科邮箱rwskxm@chd.edu.cn(如已有平台账号,请勿重复申请)。联系人:张子轲,联系电话:61105226。

3.申报人使用账号登录平台并完善信息,待校级审核通过后,即可开始项目申报。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请申报人于2025年3月18日前在平台完成申报项目信息填写,将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任务书下载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并将对应纸质版《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签章完整)一式6份报送至学院513办公室;

电子材料:单位申报人《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一个申请人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姓名”命名),放置相应《任务书》,发至邮箱zhaoziyu1991@chd.edu.cn(邮件名称标注为“姓名+25国家档案局项目”),逾期不再受理。

注:无《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视为无效申报。

2.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和陕西省档案科技项目由各申报单位结合实际自行选择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3.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科学研究院

2025年2月24日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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