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18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现就做好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课题申报

本次受理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共发布20个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60—8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

三、申报条件

(一)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文化艺术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报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3.投标人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已担任2个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4.首席专家对投标项目负统筹协调的首要责任,能够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年须举办至少2次核心人员研讨会或相关学术活动,首席专家及子课题负责人须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5.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四、限制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附后)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简介),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4.投标课题组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5.投标课题组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6.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完成,以“*”标注选题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原则上不得延期。

7.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含专题数据库(语料库)的,要坚持公益共享原则,结项验收时须实现线上开放使用功能。

五、申报及评审

(一)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yskx.mct.gov.cn),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所有申报项目将通过资格审查、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和复评等程序。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本公告的规定进行。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审结果在文化和旅游部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

(三)我校按要求继续实行限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实行三级申报制度,申报课题经本单位、省级管理机构、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审核后报送至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

六、纪律要求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要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二)申请人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四)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4月10日,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进行申报、审核,因错过受理时间、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二)课题申报相关文件材料,包括《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重点项目选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历年立项课题汇编》等,可在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或项目管理平台主页上查询、下载。

(三)申报过程中系统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咨询电话:010-87930753,邮箱:qgyskxghb@163.com(请优先通过邮箱咨询申报问题)

(四)因需集中开展形式审查并逐项在线审核确认,我校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9日,请将签章齐全的《个人承诺书》扫描件以申报单位集中发送至科研院社会科学中心项目科邮箱rwskxm@chd.edu.cn,不受理个人申报。联系人:张子轲,联系电话:61105226。

注:无《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视为无效申报。

科学研究院

2025年3月18日

上一条: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第4周】3.17-3.23科研通知汇览

关闭

微信平台 常用电话 QQ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