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走读秦岭”研究创新实践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15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和西安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挖掘秦岭生态和人文价值,讲好秦岭生态和人文故事,西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西安市社会科学院、秦岭文化研究院〔以下简称市社科联(市社科院)〕现面向西安属地高校社科联、科研院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走读秦岭”研究创新实践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主体

“走读秦岭”研究创新实践项目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申报人具有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的学科背景,能够深入秦岭西安区域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前期研究成果积淀。鼓励属地高校社科联、科研院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相关负责人担任课题组负责人(包括领队),其中,属地高校社科联团队要求课题组成员中至少有1名高级职称研究人员,同时在校学生参与数量应不少于团队总人数的40%。鼓励相关单位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和退休研究人员申报。整个项目团队不超过10人(含)。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形式

项目成果由研究报告和视频两部分构成,其中,视频可以采用实景直播、短视频发布、现场教学、宣传片等多种形式,鼓励形式载体多元创新。

(二)项目内容

项目主要围绕秦岭历史文化、生态保护、人文价值、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深入挖掘探究秦岭西安区域蕴藏的历史传说、人文故事、革命事迹、时代变迁、发展成就等,旨在研究秦岭、宣传秦岭,讲好秦岭故事,发出西安声音。成果内容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反映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突出人文色彩,强调原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

(三)项目申报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团队,填写《“走读秦岭”研究创新实践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和《“走读秦岭”研究创新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学会工作处初审。每个单位暂不限申报项目数。

(四)项目立项

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初审后,统一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项目发布

项目立项评审结果将在西安社科网等平台发布。

三、结项时间与要求

(一)结项时间

项目成果原则上需要在3个月之内完成,市社科联(市社科院)会在结项前提前下发结项通知,结项评审后统一由西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颁发结项证书。

(二)结项材料

结项材料包括项目研究报告和视频,可附图片、影像、链接等资料彩图(发布内容须显示“走读秦岭”字样),相关应用证明或宣传普及成果材料(含专题片等电子成果资料)。结项材料须按照《“走读秦岭”研究创新实践项目结项书》(见附件2)规范格式撰写,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报告:

提供研究报告纸质和电子文本,主要包括:视频成果内容解读、设计脚本、设计大纲、直播大纲、对策建议等内容。

2.视频部分:

(1)相关视频作品须自主公开发布在主流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内容须显示“走读秦岭”字样)。视频作品可由统一账号或矩阵账号发布,视频(含直播账号)须实名认证。

(2)视频账号累计访问量需达到1万次以上,或互动率(点赞、评论、转发)不低于5%。

(3)视频成果须在“抖音”“微博”等社交平台自主加入#走读秦岭#超话,形成话题互动。

(4)视频成果发布后不得使用作弊、虚假手段获取流量,一经查实,取消项目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项目。

所有对外发布视频等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思想内容健康向上,宣传主旋律,弘扬正能量。须保证发布成果为原创、首发,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版权。如以直播形式呈现,项目负责人要对直播观点负责。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发布或直播前须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备案后发布。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将择优向官方媒体推介。

四、项目设置与资助

(一)项目等次

项目结项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于组织工作突出、传播效果良好的单位可适当增加下一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数量。

(二)项目资助

项目采用后期资助形式,即项目完成结项后给予经费资助。项目结项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每项分别资助经费5万元、3万元、1万元资助,不合格项目不予资助。项目原则上不予延期,对规定时间内没有结项的,自动取消立项资格。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市社科联(市社科院)与申报单位(团队)共同所有。

五、申报材料及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电子材料:1、申报人《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2、申报单位《汇总表》,3、一个申请人一个文件夹(以“申请人—课题名称”),放置相应《“走读秦岭”研究创新实践项目申请书》。

纸质材料:《汇总表》、《申请书》(一式1份,A4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无《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视为无效申报。

(二)请于2025年5月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rwskxm@chd.edu.cn(邮件名称标注为“单位+25走读秦岭”)逾期不再受理。

3.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科学研究院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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