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教育理论、服务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实践等方面的支撑、引领和驱动作用,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及类别
选题要聚焦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结合,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并重,注重实证研究,着力推出高质量原创成果,更好服务教育决策、服务教育实践、服务教师发展、服务学生成长,推动全省教育科研事业繁荣发展。
本年度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分为一般课题、青年课题、重点课题(其中重点课题另行发文)。申报者可根据各类课题的性质、特点及要求,自行确定课题类别,并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特长,自拟研究题目,题目表述要求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一般课题旨在围绕对推进教育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基础性问题,对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与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应用性问题开展的独创性研究。
青年课题旨在为我省青年教育科研人员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自身优势,鼓励积极开展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实践创新的研究。
二、研究领域与范围
1.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教育学领域研究课题,其他领域研究课题不在申报之列。
2.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涉及19个分支学科。在填写申报材料时,要依照《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中列出的具体学科分类填写相应学科类别。
3.鼓励边缘交叉学科研究,但选题要与教育学领域高度相关,并按照“靠近优先”原则,从19个分支学科中选择一种填报。
三、课题申报人要求
(一)课题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组织研究的能力,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重点课题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一般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具备条件的申报人,可由两名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四)青年课题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
(五)课题申报人仅限申请一项本年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规划课题的申请;组内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本年度规划课题;课题申报人组建课题研究团队时,必须征得课题组成员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
(六)已申报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陕西省教育厅课题,不得以相同或相似题目申报本年度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已承担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尚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请本年度任何类别课题。
(七)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陕西省教育厅立项的课题主持人,不得以相同或相似选题申报本年度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研究周期
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研究一般为1-2年。
五、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课题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陕西教科研网”(网址:http://jky.sneducloud.com/)点击“省规划办”,进入“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具体操作办法和步骤请参照《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使用方法及用户手册》(登录“陕西教科研网”,点击“省规划办”,在“下载中心”处查阅)。申报人在填写网络申报材料时,需认真阅读填写要求,仔细校对,注意保存,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网络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则不能退回更改。
(二)责任单位审核。各市(区)、高等院校和厅属单位用配发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对管理范围内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凡不符合本文件中一至四项内容要求的《评审书》或《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中出现申报者姓名、参加者姓名、地市、县(区)和单位等信息的均视为违规,将不予审核通过。
(三)省级复审。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组织人员对各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并上报的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复审。
(四)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对符合要求且通过复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五)电子材料报送。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申报人自行在平台生成、下载带水印的《评审书》及《活页》。《评审书》经所在单位、县(区)签字、盖章后扫描生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档,同PDF版本的《活页》(无需盖章签字)一并报送市级或高等院校教科研管理部门。
(六)费用缴纳。
1.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中提出的“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鼓励社会资金通过捐赠、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教育科研工作”等精神,本年度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需缴纳评审费200元。
2.资格审核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需在公示结束后两周内完成缴费。费用可采取现场缴纳或转账任意一种方式。转账请在事项中注明“长安大学+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等相关重要信息。现场缴纳可至省教科院财务部门,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55号1号楼317室。
户名: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账户:3700021609088318083
开户行:工行西安小寨支行
财务联系电话:029-85370508
3.个人转账记录或付款凭据需生成电子图片,并以“长安大学+申报人姓名”格式命名。
六、其他事项
(一)网络申报时间:即日起至7月9日24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填报,该项目为自筹项目。
(二)申报材料:电子材料:1、申报人《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2、一个申请人一个文件夹,放置相应《申报书》(含有签字的扫描PDF版)、《论证活页》(PDF版)、转账付款图片;3、《汇总表》(WORD版)。
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1份(签字完整),A4双面打印,无需胶装。
无《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视为无效申报。
(三)请于2025年8月3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院513,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haoziyu1991@chd.edu.cn(邮件名称标注为“姓名+25省教育科学十四五+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科学研究院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