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2025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决定开展2026年陕西省社科基金“人大制度研究”专门项目申报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决定开展2026年陕西省社科基金“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专门项目申报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更好发挥党史课题引领及党史研究服务现实的功能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决定开展2026年陕西省社科基金“陕西党史和文献研究”专门项目申报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陕西省社科基金“陕西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研究”专门项目申报工作。现就以上专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研究选题
(一)“人大制度研究”专门项目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论述的理论意蕴与实践路径研究
2.坚持以“两个结合”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研究
3.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4.全过程人民民主视域下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整合机制研究
5.新时代陕西人大工作实践与制度创新经验研究
6.地方人大预算绩效审查监督机制完善研究
7.地方人大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完善研究
8.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智慧人大建设路径研究
9.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功能定位与作用发挥研究
(二)“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专门项目
1.人民政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独特优势与实践路径研究
2.文化统战与推进宗教中国化研究
3.国家发展规划制定中人民政协的功能研究
4.智慧政协建设与履职效能提升研究
5.延安时期中共海外联络经验与新时代人民政协凝聚海外共识路径研究
6.延安时期党领导乡村协商治理的历史实践与时代价值研究
7.政协协商赋能陕西文化强省建设研究
8.新时代政协参政议政成果转化机制研究
9.人民政协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研究
10.陕西省政协“秦商量”协商议政平台成效研究
(三)“陕西党史和文献研究”专门项目
1.习近平文化思想引领革命旧址群保护利用
2.延安时期精兵简政与边区政府组织效能提升
3.延安精神与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
4.数智技术赋能陕西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与活化传承
5.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的群众工作及其历史经验
6.清涧起义与陕北革命根据地的创建
7.党中央转战陕北中“流动指挥部”运行机制研究
8.陕西航空军工红色基因的历史生成与时代传承
9.陕西三线建设工业遗产的活化利用
10.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的创新实践与长效机制研究
(四)“陕西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研究”专门项目
1.数字赋能刑事司法研究
2.公共数据利用的法治保障研究
3.陕西律师行业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的机制与能力建设调查研究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研究
5.陕西省文化产业法律促进研究
6.网络信息化背景下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问题法治化治理路径研究
7.健全完善中国——中亚国家商事专业化调解机制研究
8.数据跨境流动规制背景下陕西数字贸易发展的法治路径研究
9.陕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地方立法研究
10.陕西省地理标志产品出海“一带一路”国家的法律风险及其应对机制研究
11.能源大省绿色转型的法治路径与制度创新研究
12.低空空域资源赋能新质生产力的法治保障研究
13.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研究
14.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的制度协同与实践路径
15.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婚姻家庭法治现代化建设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为开展课题研究提供良好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申请人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含)或二级调研员(含)以上职务。
3.凡被撤项或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五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三年内,其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本次研究题目均为指定题目,项目申报者不得自行命题。课题研究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理论指导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鼓励学者之间、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
2.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不超过5人,主要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四、项目立项、经费资助及结项
1.省社科工作办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陕西宣传网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正式立项。
2.每项立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
3.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3万字,须在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同时还需向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提交3000字左右的成果简介。项目阶段性成果形式为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立项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且须标注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4.省社科办对项目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在研究成果中择优编发《陕西宣传工作》。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申报人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对应的《专门项目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并经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上报。
2.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填写《汇总表》,填写申报单位统一使用本单位规范名称,不得使用二级单位名称。填表中各字符间不得使用空格。《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和《汇总表》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六、申报材料
纸质版材料:申报时需提交《申请书》纸质文本1份、《课题论证活页》纸质文本5份、《承诺书》签章完整1份。
电子版材料:汇总表、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文件夹内放置本人申请书和论证活页(word版)发送至邮箱zhaoziyu1991@chd.edu.cn,邮件名称标注为“姓名+26省基金XX专项”,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时间:
专项一“人大制度研究”和专项二“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请于2026年9月8日(周一)8点30前报送至学院513办公室,学院需送8点40的长大信使,学校要求12点前送至渭水;
专项三“陕西党史和文献研究”和专项四“陕西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研究”请于2026年9月15日(周一)8点30前报送至学院513办公室,学院需送8点40的长大信使,学校要求12点前送至渭水。
注:无《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视为无效申报。
社会科学处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