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意见要求,发挥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作用,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社会主义学院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2026-2027年度统战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因指南文件须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不允许通过网络途径对外发布,请申报人前往社会科学处(北辰楼905室)线下阅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也可根据选题指南范围内,选择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自拟题目申报。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陕西社会主义学院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该项目限项申报,我校限项5项。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职务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三、项目经费
(一)本项目由省社科联、陕西社会主义学院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5月30日,结项需书面提交2-3万字的研究报告和2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成果报告,AI率不超过30%。
(三)省社科联、陕西社会主义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6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本项目采取线下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申报书》(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论证活页》(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单位申报人《个人承诺书》。
电子材料:1.单位申报材料《汇总表》(excel文件,命名为xx学院申报汇总表);2.一个申请人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命名),放置相应申请书以及课题论证活页(命名为“申报书”“论证活页”,每个文件都要有word和pdf两版,且内容保持一致);4.申报书、论证活页封皮的选题框内填写选题序号,例如:“一、1”,依据指南实际序号形式填写,项目序号不填。
注:无《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视为无效申报。上级单位拟开展无纸化申报程序,对电子版材料格式要求严格,如因格式不符合要求导致申报失败,后果自理。
(二)请于2026年11月2日8:3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院5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haoziyu1991@chd.edu.cn(邮件名称标注为“姓名+26统战理论与实践课题+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陕西社会主义学院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陕西社会主义学院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被予以限制。
社会科学处(校社科联)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