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国家软实力和维护公民文化权益的重要载体。协商民主作为我国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在广泛多层制度化实践中,其平等包容的价值诉求、交往商谈的实践特质和批判整合的思维取向,契合了我国文化建设中多元治理的改革诉求和时代趋势。本文提出在打破全能政府和超级保姆的同时,构建政府—社会—市场三元文化治理主体格局,以保持三者权力结构与作用边界的动态平衡;并以协商民主的宪政体制框架、双轨制机制和公共理性原则为导向,以控制政府权力、培育社会组织、规范市场力量三大维度为切入点,界定各治理主体的外在权力作用边界和内在职责担当,最终实现强公共领域弱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的对话与互动,提升文化治理的整体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