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陕西党史和文献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28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开展2024年陕西省社科基金陕西党史和文献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结合新时代党史和文献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理论研究,为陕西党史和文献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重点研究课题

本次研究题目均为指定题目,项目申报者不得自行命题。课题研究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研究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伟大长征精神重要论述研究

3.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中三个历史决议的内在关系研究

4.新中国成立以来陕西工业化建设成就与经验研究

5.邓小平与陕西的革命和建设研究

6.张思德精神内涵及时代价值研究

7.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把握历史主动的重要经验研究

8.用好用活陕西红色资源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研究

三、申请条件

(一)项目申报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项目申请者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个课题申报。

3.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含)或二级调研员(含)以上职务。

4.被撤项或终止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五年内,其负责人不能申报。

5.必须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申报和经费资助及结项

(一)每个研究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

(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三)课题结项:须按要求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专题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成果简介,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项目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立项课题内容相关的论文;专题研究报告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课题相关成果被《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采用。专题研究报告须在2025330日前向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提交。文章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公开发表。

所有成果须标示2024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陕西党史和文献研究专项项目字样。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二)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478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的《申请书》1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和《汇总表》、《个人承诺书》纸质版报送至综合办公室WORDEXCEL电子版同时发送到wangqian9401@chd.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权立峰、张子轲,联系电话:6110522661105571

(三)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科学研究院

                                              2024626

附件1.“陕西党史和文献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doc附件2.“陕西党史和文献研究”专项项目论证活页.docx附件3.“陕西党史和文献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xls附件4.个人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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