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子女基础教育义务段入学保障工作,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西安市雁塔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现就开展招生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幼升小:招生对象为长安大学附属单位及家属院的教职工子女、符合条件的孙子辈。凡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并能适应学校集体学习生活的适龄儿童。
小升初:招生对象为长安大学附属单位及家属院的教职工子女、符合条件的孙子辈,身体健康并能适应学校集体学习生活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批准。
二、资格初审时间地点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00
幼升小:7月12-15日,在附属学校多功能厅(附小东门附近红色二层楼房)
小升初:7月15日,在附属学校北楼二楼会议室
三、资审程序
1.7月12-15日幼升小在现场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资审合格当场发报名条。
2. 7月15日小升初,在现场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资审合格当场发报名条。
3.8月5日幼升小、小升初分别在小学部、初中部教导处领取录取通知书、宣传彩页、新生手册(请审查通过者按时自行前来,不再通知)。
四、初审资料准备
1.表格下载及填写
请有适龄儿童需要入学的家长,登录雁塔区人民政府网、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请准确填写各项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家长签名务必手签。
2.幼升小提交资料
(1)教职工子女提交资料
①《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户口本或集体户口页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全部页面均需复印,按照首页、孩子所在页、其他亲属页(按亲疏关系排列顺序),左上角一针装订。
③出生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学区单位证明:现场出示教职工校园卡或工作证,交复印件一份。
(2)孙子辈提交资料
孙子辈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长安大学在编教职工、父母因无立户能力而未分户、孩子报生即在长安大学家属区且从未转过户口的祖孙三代同居一室的适龄儿童。
①《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户口本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全部页面均需复印,按照首页、孩子所在页、其他亲属页(按亲疏关系排列顺序),左上角一针装订。
③出生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学区单位证明:现场出示教职工校园卡或工作证、退休证,交复印件一份。
⑤父母无购房证明:凭父母身份证去房管部门打印。
3.小升初资料
(1)教职工子女提交资料
①《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户口本或集体户口页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全部页面均需复印,按照首页、孩子所在页、其他亲属页(按亲疏关系排列顺序),左上角一针装订。
③学区单位证明:出示教职工校园卡或工作证,交复印件一份。
(2)孙子辈提交材料
孙子辈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长安大学在编教职工、父母因无立户能力而未分户、孩子报生即在长安大学家属区且从未转过户口的祖孙三代同居一室的适龄儿童。
①《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全部页面均需复印,按照首页、孩子所在页、其他亲属页(按亲疏关系排列顺序),左上角一针装订。
③学区单位证明:现场出示教职工校园卡或工作证、退休证,交复印件一份。
④父母无购房证明:凭父母身份证去房管部门打印。
请家长以牛皮纸档案袋装袋,一人一袋,袋面写清楚幼升小/小升初+学生姓名。袋面贴上资料目录,包括资料名称、份数。按时将资料交至资审点工作人员,配合学校进行资格审查与登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基础教育办公室联系方式:谢老师82334685
小学联系方式:谭老师82334904
中学联系方式:李老师82334906
基础教育办公室、附属学校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