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推动我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2024年度“陕西省人社领域”重点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研究题目:陕西人力资源发展现状及特点研究
研究方向: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年龄结构变化,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新的趋势和变化。通过摸清我省人力资源现状、发展情况、优势劣势等基本情况,研究提出推动我省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前瞻性、合理性对策建议。
项目申报人按照课题指南中所列示的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人社厅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已经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研究成果。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须具有正高以上职称,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未进入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同时进行,缺一不可。
1.线上申报方式:各项目负责人通过“陕西省社科网”业务系统中的“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用户名为注册“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时填写的手机号,获取手机验证码登录,填报相关信息及资料,待管理单位审核。各单位管理员对申报项目逐一进行审核并完成提交。
2.线下申报方式:请各申报教师2024年9月9日前将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的《申报书》(一式2份)、《论证活页》(一式5份),以及签章齐全的《个人承诺书》和《汇总表》报送至科研院社会科学中心项目科(北辰楼905室),电子版(《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同时发送到邮箱zhaoziyu1991@chd.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子轲,联系电话:61105226。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课题由省社科联、省人社厅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全省拟立1项,资助经费金额5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课题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需书面提交1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及2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人社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成果评审,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人社厅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课题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人社厅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人社厅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被予以限制。
(五)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报送相关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
科学研究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