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遴选陕西省社科联特聘研究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22  阅读次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凝聚我省社科界高层次人才,构筑创新人才高地,激励社科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群体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陕西特点、时代特征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中积极发挥作用,根据《陕西省社科联特聘研究员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社科联决定遴选聘请一批特聘研究员。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遴选聘请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的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学者,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推进社科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遴选条件

参与遴选的专家须全职在陕西工作,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研究问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学风端正、信誉良好,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没有项目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2.在全省社科界具有一定影响力,主持过重大社科研究任务,具有领军人才才能和优秀团队组织能力,在理论前沿研究、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大科学研究和区域特色产业等研究领域取得重大成果。

3.获得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及《求是》杂志等中央“三报一刊”和《学习时报》《党建》等中央媒体发表过文章的优先聘任。

4.能承担省社科联委托的各项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突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考核评估

1.特聘研究员实行动态调整,根据任务完成情况3年为一个考核周期。聘期内出现违规违纪的,聘期自动终止。

2.对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省社科联将取消其特聘研究员资格,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四、推荐程序

1.陕西省社科联在本次遴选中,采取限项推荐和直接聘任的方式进行。

2.请各单位积极动员符合条件且有特聘意愿的专家,认真填写《陕西省社科联特聘研究员申报表》。

3.省社科联组织评审,经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发文并颁发聘书。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特聘专家的遴选工作,严格按照遴选条件把好政治关、质量关,认真做好资格及形式审查。

2.请申报教师于2024年10月8日11:00前将《陕西省社科联特聘研究员申报表》(一式六份)和汇总表(一份)送至学院513办公室,电子版打包标注为“姓名+特聘研究员申报材料”发送至zhaoziyu1991@chd.edu.cn。(10月8日13:00送往渭水社科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越  61105571。


科学研究院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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