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4年度“以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陕西新篇章”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24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安排,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财经委”)合作设立2024年度“以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陕西新篇章”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1.以高质量发展谱写陕西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研究

2.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3.以强化产业链长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研究

4.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5.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6.以秦创原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7.坚持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研究

8.新型城镇化建设研究

9.发展开放型经济,建设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研究

10.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11.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12.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研究

13.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研究

14.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15.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路径研究

16.“十五五”时期宜君县域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研究

17.“十五五”期间宜君县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逻辑理路与实践路径研究

18.“数商兴农”助力宜君县品牌强农策略研究

19.“十五五”期间宜君特色产业发展目标及推进路径研究

20.宜君县域农文旅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21.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千阳实践研究--千阳县“十四五”发展成就评估与总结

22.宜君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23.宜君县避暑康养产业发展评价体系及效应研究

24.“十五五”期间交通运输网络与宜君县域经济增长空间效应研究

25.中医药产业赋能宜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16—25选题须按原题申报,其余可依照指南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重点项目根据申报情况确定资助金额,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及2000字左右的精简版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项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同时进行,缺一不可。

(一)系统申报:各项目负责人通过“陕西省社科网”业务系统中的“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用户名为注册“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时填写的手机号,获取手机验证码登录,填报相关信息及资料,待管理单位审核。

(二)线下申报:

纸质版材料《申报书》(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论证活页》(一式5份)、《个人承诺书》1份及汇总表。

电子材料:申报材料汇总表、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一个申请人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姓名”命名),放置相应申请书以及课题论证活页。

(三)请于2024年9月27日11: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5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haoziyu1991@chd.edu.cn(邮件名称标注为“姓名+以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陕西新篇章”),当天13:00送往渭水社科中心,逾期无法再受理。

联系人:张子轲,联系电话:61105226。

(四)各类材料以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及资料。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团省委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团省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被予以限制。


科学研究院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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