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24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教语信〔2023〕2号),决定启动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研究领域见《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指南(2024年)》(附件1)。研究周期为4年,每年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根据绩效评价情况择优给予滚动资助,连续资助期限不超过2个周期。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其中,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申报截止日。

(二)项目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在编在岗人员。创新团队中的研究骨干须实质性参与合作研究,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已获得中央部委支持建设的科研团队类项目负责人、国家语委科研机构负责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创新团队。

三、申报方式

(一)该项目限项申报,我校可推荐个人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各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项。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申报书》(一式6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附件材料(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参照申请书中填表说明要求准备)。

电子材料:1、单位申报人《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2、一个申请人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姓名”命名),放置相应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PDF扫描版。

注:无《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视为无效申报。

请于2024年11月20日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5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haoziyu1991@chd.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指南(2024年)》选择研究领域(名称不得修改),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报个人项目或创新团队。

(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各类材料以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及资料。


科学研究院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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