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依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现将2025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下称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围绕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突出应用对策开展研究。
二、申请要求
(一)申报人必须是依托单位在册人员,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其中,青年项目申报人年龄在35周岁(1989年10月1日后出生)以下,且未承担过省社科联任何研究项目,可放宽为有依托单位的在读硕(博)士生。
(二)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均不设具体的项目指南。
1.一般项目可参考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结合个人研究方向和研究特长自拟题目按学科申报。研究项目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学科分类如下:
A.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理性阐释;
B.马列、科社、党建、党史、哲学、政治;
C.经济、管理、统计;
D.历史、考古、法学、社会学、宗教;
E.文学、语言、艺术、教育、体育、新闻、图书与情报。
2.青年项目根据个人研究方向和研究特长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研究项目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三)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每个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参与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四)承担2022年以来省社科联项目被撤项的负责人,此次不得申报。
(五)2025年度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实行限项申报,两类项目共用限项指标,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如发现有,取消全部申报资格。
三、项目经费
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经费在中期检查后一次性拨付。
青年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经费在结项后一次性拨付。
四、结项要求
(一)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不再组织结项评审。立项文件下发5个月后,符合结项条件的,即可提交结项审批书申请结项。
1.一般项目具体结项要求
(1)结项时间拟定2025年10月,结项审批书的评审意见须有不少于5名高级(至少2名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签署审核意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结项。
①一般项目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须在核心以上刊物(含陕西省社科联主管主办刊物)或在省级(含)以上报纸理论版以第一作者刊发,且标注“****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及项目编号。
②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被设区市级以上(含)党委政府、省级部门、高端智库等采纳应用,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2.青年项目具体结项要求
(1)结项时间拟定2025年7月,逾期未结项的自动撤项,不再延期。结项审批书的评审意见须有不少于3名高级(至少1名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签署审核意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结项。
①青年项目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须在公开刊物(含陕西省社科联主管主办刊物)或市级(含)以上报纸理论版以第一作者刊发,且标注“****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及项目编号;
②已经审核通过的硕(博)士论文;
③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设区市级以上(含)部门采纳应用,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二)结项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优秀结项。
1.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通过省社科联主办的《社科要报》等途径,报送省委省政府,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
2.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文章的;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和《求是》《新华文摘》等国家级期刊和理论媒体发表或被转摘的;
4.出版著作的;
5.中期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含科普作品)。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及《汇总表》(在备注栏中注明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填表中各字符间不得使用空格。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申报书》(一式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论证活页》(一式6份)及汇总表(盖章)。
电子材料:1、单位申报材料《汇总表》;2、单位申报人《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3、一个申请人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姓名”命名),放置相应申请书以及课题论证活页。
注:无《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视为无效申报。
(三)请于2024年11月13日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5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haoziyu1991@chd.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四)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科学研究院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