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凝聚和广泛调动全省智库力量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围绕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发挥理论支撑,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以下简称“省政府研究室”)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2024年度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点方向研究
2.我省现代能源化工产业发展前景和方向研究
3.陕西低空经济发展研究
4.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问题研究
5.建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研究
6.加快推动我省现代种业振兴问题研究
7.以“千万工程”为抓手,统筹新型城镇化与乡村全面振兴问题研究
8.陕西省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研究
9.陕西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问题研究
10.提升我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能力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选题方向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政府研究室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我校限报3项。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政府研究室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每项资助2-5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0日,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的精简版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政府研究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政府研究室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项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同时进行,缺一不可。
(一)线上申报:各项目负责人通过“陕西省社科网”业务系统中的“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用户名为注册“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时填写的手机号,获取手机验证码登录,填报项目申报资料,待管理单位审核。
(二)线下申报:
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申报书》(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论证活页》(一式5份)及汇总表(盖章)。
电子材料:1、单位申报材料《汇总表》;2、单位申报人《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3、一个申请人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姓名”命名),放置相应申请书以及课题论证活页。
(三)请于2024年11月12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513,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haoziyu1991@chd.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四)各类材料以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及资料。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团省委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团省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被予以限制。
科学研究院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