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和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办科教函〔2024〕492号)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9个(附件1)。
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申报时须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作为验收依据:研究成果转化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方案、行业标准等,并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认可;研究成果转化为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服务、文化艺术资源保护传承、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国际交流合作等实践项目,并具有推广价值;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对行业实践具有理论创新和参考价值。
三、注意事项
1.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2.申报人需按填报要求填写《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评审活页》(附件3),各学院统一填报《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
3.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申报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
四、项目要求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周期内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采取线下申报方式:
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论证活页》(一式3份,请勿出现所在单位、个人论文、项目等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的信息)及汇总表(盖章)。
电子材料:1、单位申报材料《汇总表》;2、单位申报人《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3、一个申请人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姓名”命名),放置相应申请书以及课题论证活页。
(三)请于2024年1月1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5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haoziyu1991@chd.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四)各类材料以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及资料。
科学研究院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