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支持省级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提高大气污染治理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实效,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中国民主建国会陕西省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建陕西省委会”)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2024-2025年大气污染治理专项民主监督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关中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政策评估研究
研究方向:关中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政策有效性评估及改进策略;关中农村居民清洁取暖行为影响因素及引导机制;基于本地资源禀赋的关中农村清洁取暖适宜技术评估与优化;关中农村清洁取暖技术推广模式及可持续发展路径;关中农村清洁取暖与乡村振兴战略协同发展机制。
2.关中地区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研究
研究方向:关中地区农作物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多元化等利用技术路线、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关中地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政策体系及激励机制。
3.从支持大气污染治理角度对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提出优化建议的研究
研究方向:基于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区域环境容量、产业链绿色化升级以及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优化研究;基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实施效果评估的动态优化研究。
4.长距离公路物流在咸阳周边集散地分布优化方案研究
研究方向:基于咸阳周边交通网络及物流需求的集散地空间布局优化;基于多式联运的咸阳周边公路物流集散地与其他运输方式衔接优化;基于信息化技术的咸阳周边公路物流集散地运营效率提升;基于绿色物流理念的咸阳周边公路物流集散地节能减排优化;基于产业协同的咸阳周边公路物流集散地与区域产业发展联动。
项目申报人可以在所列示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也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民建陕西省委会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民建陕西省委会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各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日前,2025年5月1日前形成阶段性成果,完成研究报告初稿,最终研究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正文一般不少于1万字,电子版同时报送。研究报告根据需要可以附上专题调研报告和相关研究资料等研究成果。
(二)相关研究要强化基层走访调研,注重与大气污染治理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有效结合,要有新发现、新观点、新见解,研究成果要具有理论性、前瞻性、指导性、操作性,能够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际举措。
(三)课题研究报告或参评论文必须为从未在报刊、杂志等媒体发表,且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活动的原创稿件,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文字责任由课题组或作者承担。
(四)省社科联、民建陕西省委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民建陕西省委会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项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应注明“2024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本项目采取线下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申报书》(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论证活页》(一式5份)及汇总表(盖章)。
电子材料:1、单位申报材料《汇总表》;2、单位申报人《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3、一个申请人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姓名”命名),放置相应申请书以及课题论证活页。
(二)请于2024年1月1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5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haoziyu1991@chd.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三)各类材料以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及资料。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民建陕西省委会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民建陕西省委会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被予以限制。
科学研究院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