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预申报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27  阅读次数:

根据陕西省社科联工作规划,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将在本年度开展。为进一步落实有组织科研,全面提升我校科研成果评奖申报数量和质量,现启动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申报条件和要求参照往届,具体以正式发布的通知为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校工作学习的个人或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成果形式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成果,均可预申报:

1.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且第一次印刷的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志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等);

2.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中文论文(网上发表除外);

3.被采纳或批示的智库报告(含公开出版的智库类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以及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有争议的;

2.剽窃、抄袭等违反学术道德的;

3.涉及国家秘密的;

4.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

5.社科研究非中文首发的;

6.论文集、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音像制品等。

三、参评要求

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可增报1项与他人的合作成果。仅有合作成果的,限报2项。

3.合作成果,必须由前三名作者共同署名申报。

4.多卷本专著,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丛书不可整体申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可单独申报。论文集不可申报,其中独立完整的论文可单独申报。

四、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动员有符合参评要求研究成果的老师对照条件,选择拟申报的最佳成果。

2.请预申报人认真填写《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书》,梳理佐证材料,形成申报材料。各学院应对预申报成果进行严格的申报资格审查及学术规范与政治审查,确保申报成果的政治导向和学术导向。

3.参照往届评奖通知,本奖申报不限项。科学研究院将积极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论证,提出进一步打磨完善建议。

4.请申报教师于2025年4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PDF(申报书+佐证材料)及汇总表(XLS、PDF),打包发送至邮箱zhaoziyu1991@chd.edu.cn。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请预申报人尽快加入QQ工作群:976871771,后续将在群内发布重要工作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王越61105571。

科学研究院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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