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其中,教育学科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不接受个人以及科研单位、出版机构的报送。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6份。
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要求及惩戒规定依照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相关规定及要求。
2.因需集中开展形式审查,我校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1日,请将签章齐全的《个人承诺书》扫描件以及《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zhaoziyu1991@chd.edu.cn,同时将上述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学院513办公室。
注:无《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视为无效申报。
科学研究院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