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重大司法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助推以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最高人民法院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基础上确定了202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管理办法》,2026年度课题面向各级人民法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公开招标。现就课题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科研优势或者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3.除青年课题外,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正处级及以上行政、审判职务;
4.青年课题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人、财、物保障条件;
6.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未发表过意识形态领域的不当言论,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情形;
7.课题组成员须为3人以上。一家单位单独申报的课题组成员数量不超过8人,两家单位联合申报的课题组成员数量不超过10人,三家单位联合申报的课题组成员数量不超过12人。
(二)申报人作为课题主持人每次限申报一个课题,可同时作为另一课题组成员;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课题主持人就内容相同或类似的课题已在其他单位申请立项的,原则上不得再申报司法研究重大课题。课题主持人尚有最高人民法院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新课题。
(三)鼓励人民法院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课题。多个课题组的研究能够形成优势互补的,也可以由多个课题组共同承担同一个课题。
二、选题指南
本次共设置特别资助课题(5个)、重点资助课题(30个)、青年课题(15个),详见附件《选题指南》。
三、经费保障
课题管理单位将为中标课题组提供研究经费支持,根据当年的财政资金拨付情况,每个特别资助课题资助15万元左右,每个重点资助课题资助5万元左右,每个青年课题资助3万元左右。
四、研究期限
(一)各课题组应当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立项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课题研究。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批准。
(二)最高人民法院将结合各课题组研究计划、研究成果现实需求等情况,在通知立项时一并提出课题完成的具体期限。
五、申报方式
(一)本项目采取线下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1.纸质版材料《申报书》(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2.审批完成的《用印签批单》(请申报人提前申请用印长安大学科研专用章,后由社科处根据审批单办理用印)。3.《个人承诺书》
电子材料:一个申请人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命名),放置相应申请书以及课题论证活页(命名为“申报书”“论证活页”,每个文件都要有word和pdf两版,且内容保持一致)。
注:无《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视为无效申报。《课题论证活页》为匿名版,论证字数一律不超过5000字,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二)请于2026年10月8日8:3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院5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haoziyu1991@chd.edu.cn(邮件名称标注为“姓名+26最高法+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各类材料以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及资料。最高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后,将在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告。对未中标者,不再另行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