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长安大学)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7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时代新人铸魂工程”任务举措,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为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理论支撑、思想支撑和工作支撑,长安大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长安大学)组织开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课题由长安大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与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长安大学)联合组织实施,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重点项目5项左右,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10项左右,每项资助0.5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有一定研究基础的学生工作干部、统战工作干部、辅导员、思政课和相关人文社科专业教师均可申报。

(二)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每人原则上只能限报1项。

三、研究选题

参见《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长安大学)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申请者根据上述研究选题,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题目。研究项目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长安大学)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和《项目论证活页》(不超过5000字)(附件3),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项目主持人应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能力。

(三)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长安大学)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对批准立项的项目,联合长安大学社科联下达立项通知书并按年度拨付相关研究经费。

(四)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项目要在2024年10月底前完成,一般不允许延期。结题验收应达到以下标准:

1.重点项目

须提交4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满足重大项目结题条件中任意一条中的任意一款或满足以下指标中的任意一项:

(1)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SCI/CSSCI期刊发表论文(或被全国高校网络文化研究评价中心(筹)认定为Ⅰ级的网络文章)1篇。

(2)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领导批示或入选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陕西省哲学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决策咨询建议》、省级机关部门创办的内参1篇。

(3)完成思创中心要求的典型案例或研究报告1份。

2.一般项目

须提交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满足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结题条件中任意一条中的任意一款或满足以下指标中的任意一项:

(1)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被全国高校网络文化研究评价中心(筹)认定为Ⅱ级的网络文章)1篇。

(2)研究咨询报告被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1篇或研究成果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1篇。

(3)完成思创中心要求的调查研究报告一份。

(五) 项目组成员在研究周期内所取得成果,只能用于一个项目结题验收,研究成果和立项课题之间要有相关性;项目成果应署名“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长安大学)专项课题资助项目”项目。

五、申报受理

请各单位认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人填写的《申报书》1份、《论证活页》一式5份和《个人承诺书》(附件4)1份报送至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chdsczx@163.com。

联系人:权立峰  陈宏进

联系电话:61105226  15309248795


 

 

                                                                  长安大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长安大学)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1:申报指南.docx附件2:申请书.docx附件3:论证活页.docx附件4:个人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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